青田县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陈述 (2024年11月)
产品简介: “9”为根本方针: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 “X”为特征方针:《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GB 3838-2002)表1根本项目中,除9项根本方针外,上一年及当年呈现过的超越III类规范限值或超越功用区方针要求的方针。 特征方针结合水污染防治作业需求动态调整,每月底由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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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为根本方针:水温、pH、溶解氧、电导率、浊度、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氮,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透明度。
“X”为特征方针:《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GB 3838-2002)表1根本项目中,除9项根本方针外,上一年及当年呈现过的超越III类规范限值或超越功用区方针要求的方针。
特征方针结合水污染防治作业需求动态调整,每月底由浙江省丽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下发下一个月的特征方针。
《地表水环境质量衡量原则》(GB 3838-2002)表1规则的根本项目24项,电导率、浊度2项,湖库断面增测叶绿素a及透明度2项。
国控断面:由国家担任监测。省控断面:由省中心担任监测。市控、县控断面:每2月不少于1次(逢单月必测),其间1、5、9月展开全方针监测。
依照《地表水环境质量点评方法(试行)》(环办〔2011〕22号)、《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计算技能规则(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82号),并参照《“十四五”国家地表水监测及点评计划(试行)》(环办监测函〔2020〕714号),依照“实测实评”展开当月水质点评。
水温、电导率、浊度因无相应规范限值,不参加水质点评,但作为参阅方针用于判别水质是否受泥沙、盐度及对溶解氧影响状况等展开监测;总氮参加湖库养分状况点评。
截止2024年11月,我县监测的9个县控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9个断面坚持Ⅱ类水及以上,Ⅲ类水以上地表水断面水质坚持100%。9个断面中到达水功用区方针要求的断面有9个,达标率为100%(详见附表)。
注:1.国控、省控为上级同享数据。2.彭湖断面为手艺监测数据,菇溪交界处断面为主动站数据,“/”表明当月未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