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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内外食品安全风险信息摘编2023年11月第1期

来源:nba在线直播小九直播/叶绿素测定仪    发布时间:2024-01-03 11:36:08

产品简介: 蒙古国拟制订7项食品标准草案;英国拟修订关于葡萄酒的部分规定;乌干达拟制订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023年10月13日消息,10月11日,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司发布关于对《铝合金6013成分标准样品(块状)》等52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分析标准样品》、《婴幼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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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蒙古国拟制订7项食品标准草案;英国拟修订关于葡萄酒的部分规定;乌干达拟制订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2023年10月13日消息,10月11日,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标准技术管理司发布关于对《铝合金6013成分标准样品(块状)》等52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国家标准委决定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中香兰素、甲基香兰素和乙基香兰素分析标准样品》、《婴幼儿配方乳粉中氯酸盐和高氯酸盐分析标准样品》、《白酒中三氯蔗糖分析标准样品》、《白酒中甜蜜素分析标准样品》、《白酒中甜蜜素分析标准样品》等52项拟立项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计划项目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0月26日。

  市场监管总局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

  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消息,2023年10月13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打击食品中非法添加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违法行为的通知。据该通知鉴于近年来宣称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的违法案件时有发生,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近期,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内蒙古、江苏、安徽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办了宣称“减肥”功能食品非法添加药品、药品衍生物或类似物系列案件,认定了检测验证的方法,并出具了专家有毒有害认定意见。现将《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可作为案件查办中甄别有毒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成分、实施定罪量刑的参考;(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从速从严查处此类案件,依法吊销许可并处罚相关责任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3)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有毒有害专家认定意见主要内容为:双丙酚汀是双醋酚汀的类似物,双醋酚汀曾为区域标准批准的药品,但后未获得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其类似物双丙酚汀也从未获得国家药监管理部门批准作为药品或原料药品生产或进口;双醋酚汀类似物酚酞虽曾为国家获批的药物,但由于其存在严重不良反应,国家药监局于2021年发布了《关于注销酚酞片和酚酞含片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2021年第6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不得添加药物,而该类原料也从未获得批准作为食品添加剂或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原料,因此,在食品中检出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如4-氯双醋酚丁),均属于非法添加。由于酚汀(酚丁)、酚酞及其酯类衍生物或类似物与酚酞具有相同/相似的核心药效团和临床功效,具有类似属性和危害性,因此,添加有上述物质的食品有对人体产生毒副作用的风险,影响人体健康,甚至可危害生命。

  商务部网站2023年10月12日消息,10月11日,商务部发布《关于下达2023年农产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分配数量的通知》(商贸函〔2023〕610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参照国际市场供需情况及各地出口配额执行情况,商务部制定了《2023年农产品出口配额第二次分配方案》,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应及时做好供港澳活畜、边贸粮食及制粉出口配额的二次分配和核查、反馈工作,配额应重点分配给完成率高、经营能力强、货源质量好、品牌信誉度高的企业;(2)边贸粮食及制粉出口配额仅限于企业对与本地区毗邻国家传统边贸市场的出口,相关地区商务主管部门在核发出口许可证时,应按照本地区确定的出口企业名单,严格审核出口合同等材料,严禁企业跨省份或从本地区的非边贸口岸报关出口;(3)请广东省和深圳市商务主管部门将供港澳小麦粉出口配额分配情况通知有关企业,并密切跟踪、及时报告配额执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下达供港澳小麦粉出口配额仅限于对香港、澳门市场出口,严禁企业以任何形式转口至其他几个国家和地区。相关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在出口许可证备注栏内加注“限于出口至香港,不得转口”或“限于出口至澳门,不得转口”。

  2023年10月17日,商务部网站报道,商务部国际司负责人就中塞自贸协定的有关背景和内容做了详细介绍和解读。其中涉及海关、食品部分如下:(1)中塞自贸协定包括序言和10个章节。在货物相关章节方面,包括货物贸易、原产地规则和实施程序、海关程序与贸易便利化3章。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技术性贸易壁垒、贸易救济等相关联的内容均纳入货物贸易章。在其他规则领域方面,包括投资与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竞争3章,以及一般条款、机制条款、争端解决、最终条款等4个法律和机制章节。此外,协定还包括关税承诺表、产品特定原产地规则、原产地证书、原产地声明、仲裁庭程序规则、卫生合作与传统中医药合作等6个附件;(2)中塞自贸协定重点就货物贸易作出相关安排,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自由化水平高。中塞双方将分别对90%的税目相互取消关税,其中,超过60%的税目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取消关税。双方最终零关税税目的进口额比例都达到95%左右。二是产品覆盖面广。塞方将中方着重关注的部分农水产品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中方将塞方着重关注的牛肉、葡萄酒、坚果等纳入零关税,有关产品关税也将从目前的5%-20%逐步降至零。三是便利化措施实。双方将深化海关合作,加强信息交流和沟通协调,并对简化贸易程序、风险管理、透明度、预裁定、“经认证的经营者”制度、合作与磋商等作出具体规定。特别是引入原产地自主声明,便利企业享惠。

  2023年10月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9月全国未准入境食品信息,全国海关在口岸监管环节检出安全卫生等项目不合格并未准入境的食品294批次。未准入境食品中涉及37个国家或地区的19类产品,印度尼西亚、美国、中国香港分列产地前3位,水产及制品类、饮料及冷冻饮品、肉类分列产品类别前3位,主要未准入境原因包括未获检验检疫准入、货证不符、标签不合格等。

  2023年10月23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组织并且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验测试的机构监督抽查工作的通知。为进一步强化检验测试市场监管,推进检验检测行风建设,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决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中旬在全国范围开展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抽查方案主要内容包括:(1)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针对涉及民生安全、社会关注度高、反映问题集中的食品等领域实施重点监管,提高抽查比例。加强对市场监管领域新情况的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高效精准防范化解检验检验测试市场风险隐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国家级资质认定检验测试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检查100家机构(含20家国家质检中心)。其中,重点监管领域涉及食品检验领域抽查10家。

  2023年10月20日,农业农村部发布2023年1-9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情况。2023年1-9月,我国农产品进出口额2510.3亿美元,同比增1.4%。其中,出口722.0亿美元,增0.4%;进口1788.3亿美元,增1.8%;贸易逆差1066.3亿美元,增2.9%。其中: (1) 食糖进口211.3万吨,同比减39.7%;进口额11.5亿美元,减32.6%;(2)食用植物油进口738.5万吨,同比增77.6%,进口额79.5亿美元,增34.3%;出口14.1万吨,增6.2%,出口额2.2亿美元,减12.9%;贸易逆差77.3亿美元,增36.4%;(3)蔬菜出口额136.8亿美元,同比增10.9%;进口额7.8亿美元,增14.9%;贸易顺差129.0亿美元,增10.7%;(4)水果出口额46.0亿美元,同比减2.0%;进口额151.2亿美元,增16.9%;贸易逆差105.2亿美元,增27.6%;(5)畜产品进口额353.8亿美元,同比减7.9%;出口额45.1亿美元,减5.9%;贸易逆差308.7亿美元,减8.2%;(6)水产品出口额150.6亿美元,同比减11.7%;进口额179.7亿美元,增5.6%;贸易差额由2022年1—9月顺差0.4亿美元转为逆差29.1亿美元。

  2023年10月27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国粮办标〔2023〕252号文,下达2023年粮食行业标准制修订和标准样品计划50项。其中涉及食品的行业标准修制订计划包括《全麦馒头》(制定)、《食用燕麦麸皮》(制定)、《粮油检验 粮油中苯并[α]芘的快速定量测定》(制定)、《食用植物油生产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技术规范》(制定)、《粮油检验 谷物及制品中生物碱的测定 液相色谱-质谱法》(制定)等。

  2023年10月1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2023-198号公告,制订进口食品自动化报关操作规程。规程主要包括:(1)在进口食品综合信息系统中建立自动检查功能,以自动化方式设置进口食品的检查项目和判断标准;(2)为了实施精准的电子检查,制订进口报关单信息的管理方法,包括错误信息纠正要求等;(3)制定进口食品电子信息的申报、变更以及删除等事项的管理程序;(4)制定进口食品综合信息系统年度核查计划,确保进口报关单信息的自动符合规定等。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韩国发布对虾和白对虾线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对虾和白对虾真伪判别试验法。该试验法是为了将对虾(Penaeus chinensis)与白对虾(Litopenaeus vannamei)区分开来的方法,是使用PCR(Polymerase Chain Reaction)设备,通过是否生成扩增产物来确认对虾和白对虾的定性分析法。但不适用于非上述学名的原料或可能导致基因受损的加工产品。试验法内容主要包括样品前处理、样品的称量及污染防治、DNA提取、DNA的浓度及纯度确认和浓缩、PCR反应等步骤及注意事项。

  2023年10月1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对所有国家抱子甘蓝和牛肝菌进口检查指示,主要内容如下:(1)检查对象:抱子甘蓝,检查项目:氟吡菌酰胺(Fluopyram);(2)检查对象:牛肝菌,检查项目:残杀威(Propoxur)。

  2023年10月18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了对所有国家糖果、巧克力进口检查指示,对所有国家糖果实施焦油色素、细菌数、压榨强度、总酸、保鲜剂检查;对巧克力实施焦油色素、细菌数检查。检查时间为2023.10.18-2023.10.27,检查要求:每个生产企业检测1次。

  2023年10月23日,韩国食药部(MFDS)发布第2023-502号公告,为制定《进口食品申报检验条例》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2月22日。《条例》主要内容为整合逐项进口报关和进口报检规定:(1)要通过整合进口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畜产品、水产品等的进口报检规定,提供一致的标准;(2)建立进口食品、保健功能食品、畜产品、水产品进口报检统一规定,提高行政效率和消费者便利。

  2023年10月24日,韩国食药部(MFDS)拟于2023年10月26日至 12月14日加强对进口农产品的农药监测。监测产品包括花椒、孜然、桑树、艾草、灵芝、龙眼、蓖麻子、生菜、东风菜、胡椒、芹菜、橡树、扁豆、银耳、大枣、酸橙、豇豆、南瓜籽、西兰花、草莓、卷心菜、菊苣、榴莲等,随机抽样检测510种农药项目。检查方法:不同包装场所各检查1次。

  2023年10月24日,韩国海洋水产部发布第 627公告,拟修订《水产食品产业振兴支援法施行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为:(1)通过将水产品原产地认证的定期审查周期从3年调整为4年;(2)简化认证机构和认证编号,只显示水产品质量认证标签上的认证编号和水产加工食品或餐厅的原产地认证标志图;(3)过渡期:按照原规定使用的水产食品质量认证标志、原产地标志或者水产加工食品、餐馆等原产地证明可使用至2025年12月31日之前。

  2023年10月1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输发1016第1号通知,对中国产紫苏及简单加工品实施啶虫脒强化监控检查,检查频率为30%,同时要求检出农残超标的出口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包装企业对该类产品进行逐批自主检查,并将相关要求添加到强化监控通知的附表2和附表3中。

  2023年10月17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输发1017第1号公告,对我国1家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实施甜蜜素命令检查,同时修订进口食品监控计划附表11。

  2023年10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发1018第6号公告,将两类清凉饮料(具体为以水为原料、未经过杀菌或除菌处理的饮用矿泉水,以及经过杀菌或除菌处理的饮用矿泉水)中铅的最大限量标准由0.05mg/L修订为0.01mg/L。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过渡期6个月。

  2023年10月18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发1018第2号公告,修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标准》。主要内容为修订部分食品中吲唑磺菌胺等多种农兽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具体限量见下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吲唑磺菌胺等化合物的限量变化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后生效。

  2023年10月19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输发1019第1号通知,即日起,对我国产胡萝卜及简单加工品中氟哇唑实施强化监控检查,进口抽检比例为30%,在2023财年进口食品强化监控检查通知的附表2(制造商、制造所、出口商及包装者一栏除外)增加该措施要求。发生该违反的制造商、制造所、出口商或包装者每次对该食品实施进口时实施自主检查。

  2023年10月23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监发1023第2号公告,修制订多项食品中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主要内容有:(1)制订食品中亚铁含量检测方法标准,适用产品范围为葡萄酒,具体方法为分光光度法,检测限为白葡萄酒0.0005g/l,红葡萄酒0.0006g/l;(2)制订食品中铜盐类食品添加剂(硫酸铜、葡萄糖酸铜、叶绿素铜)含量检测方法标准,具体为原子吸收光谱法;定量限液态乳和葡萄酒0.0002g/l,其它食品0.001g/kg;(3)修订食品中三氯蔗糖含量检测方法,具体涉及试剂及样品制备方法的变化;修订食品中丁基羟基甲苯等3种抗氧化剂含量检测方法,具体为修订被检测物质的英文简称。该通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食品中铜盐类添加剂检测方法标准于2024年10月22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26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健生食输发1026第1号公告,对中国产木耳及其简单加工品实施吡虫啉强化监控检查,检查频率为30%,同时要求检出农残超标的出口产品生产商、出口商或包装企业对该类产品进行逐批自主检查,并将相关要求添加到监控通知的附表2和附表3中。

  2023年10月20日,越南人民日报网报道,越南农业与农村发展部透露,2023年前9个月越南农林水产品出口总额约达384.8亿美元。越南对华出口额占越南对外出口总额的22.1%,中国也是越南第一大农林水产品出口市场。值得注意的是,在越南农林水产品对美国、日本等传统大市场的出口额下降的背景下,越南对中国市场的出口额同比则实现了增长13.8%的目标。生产商和企业需要注重质量、包装、标签、食品安全卫生以及可追溯性的标准化,以符合中国的法律规定。为促进农林水产品对华出口,越南SPS办公室副主任吴春南认为,要朝着国家和企业共同投资方向提升物流体系的服务能力。同时,要加速信息技术应用和数字化转型,减少农林水产品对中国出口的效益并降低成本。

  新加坡从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从中国进口乳及乳制品的三聚氰胺相关要求

  2023年10月23日,新加坡食品安全局(SFA)发布公告,取消从中国进口牛奶、牛奶、制品和含奶产品的三聚氰胺相关要求。主要内容如下:(1)新加坡食品安全局已审查了来自中国的乳及乳制品的进口要求,并将从2023年11月1日起取消 中所述的检验检疫进口要求;(2)这些与三聚氰胺相关的要求是在2008年中国三聚氰胺牛奶事件之后实施的,当时在当地婴儿奶制品中检测到三聚氰胺。此后,中国实施了各种措施来加强其乳制品的上级和行政流程,包括更严格的生产许可,更严格的检查、检测、监测和评估,以及对整个乳制品食品链(即从奶牛饲养、购买和运输新鲜和生奶到乳制品加工企业)中发现的三聚氰胺产品进行更严厉的处罚;(3)从中国进口的乳及乳制品(如液态奶、奶粉、奶酪、黄油、冰淇淋和酸奶)将继续接受SFA的检查,并且必须遵守 中所述的进口要求(A,B和C部分)。

  2023年10月26日,新加坡食品局(SFA)发布2022/2023工作年报,主要内容如下:(1)进口食品监管方面,新加坡90%的食品供应为进口,SFA执行严格的法规,以确保进口符合食品安全标准。2022财年共采样检查进口肉类产品样本8043个,合格率98.2%,海产品样本2211个,合格率96.6%,水果蔬菜产品样本10022个,合格率87.6%,加工食品样本2418个,合格率93.8%,鸡蛋和鹌鹑蛋产品样本1331个,合格率99.6%;(2)国内市场方面,对本国农场、屠宰场、食品加工厂采集6200个样本,总体合格率95.2%;在数据分析基础上,针对性对351家食品经销商进行检查,发现9%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3)食品安全事件方面,发生重大肠胃疾病事件50起,22起原因是食品运输,22起是非食源性,6起来源未知;发生食品召回事件30起,其中添加剂问题15起,过敏源问题7起,微生物问题6起;(4)为回应欧盟就哈根达斯香草口味冰淇淋及方便面产品检测出环氧乙烷而发出的食物安全警告,SFA对本地市场52个哈根达斯冰激凌样本、29个其他品牌冰激凌样本、31个方便面品牌的67个样本进行检查,在12个方便面的调味粉包中发现环氧乙烷,并在当地迅速召回了相关产品,以减轻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风险。

  2023年10月17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公告,制订非预包装加工食品标签要求,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1)未加工的农业加工产品包括:小麦、大米、谷物、豆类等;(2)标签上声明的营养成分数量在产品保质期内应为标签上声明的营养成分值的±20%误差;如果包装表面积不超过100平方厘米可不予标识;非零售销售的包装食品应在容器上或标签上提供以下强制性信息:食品名称;相关标志和许可证号;生产日期和储存说明;批次号;制造商或包装商的名称和地址;原产国;写明强化食品中添加物质的名称等;(3)添加阿斯巴甜、安赛蜜或阿斯巴甜和安赛蜜混合添加的食品,应警示语:不推荐苯丙酮尿症患者食用;儿童和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止食用。

  2023年10月18日,印度食品安全及标准局发布通知称,含有S-腺苷-L蛋氨酸(SAMe)的成分的配料/产品尚未被批准为“食品”,膳食补充剂中也禁止添加该物质。因此,含有该物质的食品不得在持有FSSAI许可证的市场及电商平台销售,若食品经营者在市场和电商平台根据FSSAI许可证销售,须修改相应的许可证内容。自发布之日立即执行。

  2023年10月16日,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FSSAI)发布用于生产100%出口/再出口目的增值产品的进口食品清关要求。主要内容为:制造或加工商进口供其自用或生产用于100%出口/再出口的增值产品的食品,可以利用有关规定(除非另有指明,否则若进口食物作以下用途,海关当局无须将其交送食物监督清关:(1)按照现行指示出口,以及出口拟由政府转口的被拒绝或再进口的食物;(2)制造或加工商为自用或生产100%出口的增值产品而进口的食品、配料或添加剂;或企业、公司为其姐妹企业或全资子公司用于100%的出口生产,而进口的食品、配料或添加剂,须遵守两个实体之间为此达成的明确关系协议,并附有出口国主管当局签发的卫生/健康证书)在向印度海关电子商务系统(ICEGATE)提交入境单时,使用2017年《食品安全和标准(进口)条例》规定的第8号规定表格向海关申报。如果进口商利用上述规定提交任何入境单(BoE),并且该BoE仍由ICEGATE传输到FSSAI的食品进口清关系统(FICS),相关FSSAI官员可以在尽职调查验证文件后签发“不在范围内”证书,而无需通常的目视检查、抽样和测试要求。

  2023年10月16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网站发布了F2023L01381号公告,制修订部分食品中吩哌啶(Fenpropidin)等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MRL),自联邦公报发布之日起生效。部分修订内容如下(表格中“*”表示MRL的设定在或接近分析定量的极限;“T”表示MRL是暂定限量):

  2023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和林业部修订即食鱼的进口条件,对BICON案例“鱼类包括鱼子酱、鱼子、鱼内脏和鱼肚(不包括鲑科鱼)”进行了修改,明确了消费者即食鱼的进口条件:修改内容包括:申报(a、只有去内脏、去头的“平底锅大小”鱼(每条重量不超过 450 g)或去头、去内脏并经过盐腌、干燥或熏制的鱼才需要冷冻声明;b、如果未出示冻结声明或冻结声明不充分,则货物将在抵达时接受检查;c、其他可供消费者食用的鱼类不需要冷冻声明,也不需要检查;d、该部门可以对任何进口货物进行抽查)

  2023年9月5日,澳大利亚联邦公报发布F2023C00780号公告,修订部分食品中乙烯利等30种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部分内容见下表(T代表临时限量,*代表MRL设置在或接近检测限)。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20日,澳大利亚农业、渔业和林业部(DAFF)发布IFN14-23号通告,更新双壳贝类及其产品进口要求。主要内容:(1)从2023年11月9日起,进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不包括经过热杀菌的长货架稳定期产品以及干燥(不含半干燥)的产品),只能来自于澳大利亚官方批准的国家;(2)同时发布允许进口的国家名单,包括中国等12个国家,此外还规定原产日本部分地区以及韩国的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禁止进口至澳大利亚;(3)准备向澳大利亚出口双壳贝类及其产品的国家必须在2023年11月9日之前由其主管部门向DAFF进行申请并接受审核,澳官方将在审核通过后动态更新允许进口国家名单。

  2023年10月30日,新西兰初级产业部(MPI)发布咨询文件,拟修订冷冻浆果的进口要求。意见反馈期截至2024年1月8日。主要内容:(1)将冷冻浆果设定为高风险食品监管要求,主要风险为诺如病毒和甲型肝炎病毒;(2)取消冷冻即食浆果微生物检测,代替为:官方证书;由ISO/IEC 17025认可的海外实验室出具的实验室测试报告,标明该批货物符合规定的大肠杆菌微生物标准;由经批准的新西兰实验室对货物进行大肠杆菌检测;(3)新通知发布之日起,拟给予18个月的过渡期。

  2023年10月3日,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发布2023.8372号文件,发布植物性调料中尼古丁(nicotine)最大残留量的目标风险评估结果。主要评估结果内容为:(1)根据(EC)No396/2005法规第43条,EFSA接受欧盟委员会的委托,对植物性调料中尼古丁的最大残留量(MRL)进行有针对性的风险评估。EFSA根据欧盟委员会提供的新监测数据,进行了急性(短期)和慢性(长期)膳食风险评估,考虑了通过植物性调料中的残留物摄入尼古丁的情况,其水平相当于欧盟委员会建议的临时最高残留限量(tMRL)0.3毫克/千克。根据风险评估结果,EFSA得出结论认为,0.3mg/kg的植物性调料类临时最高残留限量不太可能对消费者健康构成风险;(2)由于EFSA没有发现拟议的0.3mg/kg的植物性调料尼古丁最高残留限量有不可接受的风险,因此没有必要如职权范围第二点所述,就植物性调料的替代最高残留限量向风险管理人员提供建议。但EFSA建议调查相关商品中尼古丁出现的根本原因,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制定避免或减少植物性调料中尼古丁残留的策略,以备将来可能降低最高残留限量。部分评估摘要和建议见下表(“*”代表最大残留限量制定在或接近检测限):

  2023年10月18日,欧盟委员会通过(EU)2023/2156条例,修订关于成员国在屠宰场对猪肉和胴体中旋毛虫进行检测的报告要求,公布后第20日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EU)2015/1375条伦理第3条第4款替换为以下内容:如果成员国实施本条第3款规定的豁免条件,相关成员国应通知欧盟委员会和其他成员国。委员会应在其网站上公布实施该豁免的成员国名单;(2)如果成员国未能按照2003/99/EC指令第9(1)条第二小段提交该法规附件IV第二章中提到的旋毛虫检查数据,则该条第3款中的规定应停止适用于该成员国。

  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10月23日消息,欧盟委员会于10月20日通过(EU)2023/2203条例制订动物食品中兽药碘醚柳胺(Rafoxanide)最大残留限量,公布后第20日生效,主要内容见下表。

  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10月20日消息,欧盟委员会通过(EU)2023/2194条例制定动物源性食品中酮洛芬的最大残留限量。主要内容为:(1)修订(EU)No 37/2010条例的附件,具体内容见下表;(2)该条例自公布后第20日生效,具有全部约束力,并直接适用于所有欧盟成员国。

  2023年10月24日,据欧洲理事会消息,欧洲理事会和议会达成了一项临时协议,旨在加强葡萄酒、烈酒和农产品的地理标志(GIs)和其他质量计划,并提高它们在欧盟范围内的使用率。该协议将为农村经济带来切实的好处,并将保护欧盟在世界各地的传统美食。协议主要内容:(1)简化和优化的注册程序。缩短GIs申请到实际注册的间隔周期;(2)通过地域限制来加强对包含GIs的域名(包括线上)的地理标志的保护,并将符合《数字服务法案》;(3)加强生产商团体的作用。成员国将能够指定公认的生产商团体,赋予更大的权力和责任。该协议将维持一些成员国现有的关于认可生产商团体的规定,同时让其他成员国自愿建立一个认可体系;(4)更加强调可持续性。对于农产品和葡萄酒,生产者团体将可以就超越欧盟或国家标准的可持续性实践达成一致。如果生产者团体愿意,他们可以在可持续发展报告中展示这些做法;(5)将目前受共同市场组织(CMO)规则所涵盖的与葡萄酒有关的条文纳入新规例;(6)将对作为预包装食品成分的地理标志提供保护。当地理标志用作预包装食品的成分时,例如在标签或广告材料上使用,生产商需要事先告知经认可的生产商团体。下一步,根据临时协议完成法律文本,经议会和理事会法律/语言审查正式通过后,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并生效。

  欧盟官方公报2023年10月30日消息,10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实施决定(EU)2023/2447,发布根据欧盟委员会实施决定C(2023)7450通报关于某些成员国突发高致病性禽流感的紧急措施。实施决定内容最重要的包含:(1)主题和范围。决定在联盟层面做出如下规定:设立保护区和监测区、限制区,规定监测区实施疾病控制措施的期限;规定了有关家禽、人工饲养鸟类、孵化蛋和特定无病原体蛋从进一步限制区运出的规则等;(2)保护区规定。有关成员国应确保其主管当局根据(EU)2020/687号授权条例第21(1)条第(a)点建立的保护区至少包括本决定附件A部分中列为保护区的区域;(3)在风险评估结果为肯定的情况下,有关成员国的主管当局根据(EU)2020/687号授权条例第23条批准减损,允许家禽等的运输;有关成员国应确保这些货物附有实施条例(EU)2021/403附件I中规定的动物健康证书或动物健康/官方证书;(4)该决定有效期至2024年9月30日,适用于所有成员国。

  2023年10月13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更新进口鱼类产品规定。主要内容:(1)自2024年1月31日起,根据边境目标运营模式(BTOM),鱼类产品的进口将分为高、中、低风险类别,每个风险类别都有不同的卫生和植物检疫导入及边境检查要求;(2)自2024年1月31日起,需要检查进口的产品的边境目标运营模式(BTOM)风险类别,使用进口动物、食品和饲料系统(IPAFFS)通知英国当局,向相关港口卫生当局提供IUU文件(直至2024年4月30日),如果属于中风险或高风险类别,还需将健康证书上传到IPAFFS。

  2023年10月16日,英国环境、食品和农村事务部网站消息,在2020年英国脱离欧盟之后,英国政府经征求利益相关者意见,对葡萄酒行业规定进行了改革,保留和调整了部分欧盟法律和整合国内葡萄酒法规,主要变化有:(1)将取消进口葡萄酒标签上必须显示“进口商”或“由进口商进口”的要求;(2)将允许使用杂交葡萄品种生产受保护地理标志(PDO)葡萄酒;(3)将取消对商业生产和销售皮凯特(piquette)的禁令;(4)将取消对葡萄酒混合的限制;(5)将取消对特定瓶型的限制;(6)将取消关于葡萄酒分析方法和浓缩控制的规定;(7)将引入对冰酒的生产规定;(8)将更新葡萄酒制作方法的法规;(9)将允许在英国转化葡萄酒行业产品,并重新定义英国葡萄酒;(10)将整合所有葡萄酒法规为一部简化的国内葡萄酒法规。此次改革的适用范围仅限为英格兰,生效时间为:进口商标签、杂交葡萄品种、皮凯特、葡萄酒混合、瓶型限制等改革,将于2024年1月1日生效,冰酒和葡萄酒制作方法的更新将于2024年7月15日生效,英国政府还计划在2024年进行全面的葡萄酒法规咨询,以整合所有相关法规。

  2023年10月26日,塔斯社和俄罗斯法律门户消息,俄罗斯农业部建议禁止从俄罗斯出口禽蛋,期限为六个月。这在俄罗斯联邦政府的决议草案中提到,该草案已在联邦法规项目门户网站上发布。“为了抑制社会重要产品消费价格的增长并防止出现短缺,建议设立对出口食品禽蛋到俄罗斯联邦领土以外的临时禁令,期限为六个月”,资料中写道。资料明确指出,计划的法规项目实施时间为2023年12月。项目卡片中提到,目前在俄罗斯联邦,禽蛋的内部价格正在显著增长。“根据俄罗斯农业部的部门监测,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了24%”,资料中写道。“这种情况主要与美元汇率高企背景下该产品生产成本的增长有关。此外,当前情况使得相比于在国内市场供应,出口该产品过于吸引人,这对俄罗斯联邦的食品安全构成了威胁”,农业部解释说。此前,该部门还建议禁止从俄罗斯出口某些类型的禽肉,期限为六个月。

  2023年10月6日,法国竞争消费和反欺诈总局(DGCCRF)发布2021年蜂蜜调查报告,DGCCRF的调查人员对近300家场所进行了巡查,包括生产商、进口商、批发商、中央采购机构,以及网上分销商、市场和交易会、专业零售店等。抽取176份蜂蜜样品进行实验室检测。调查结果显示,在所分析的10种产品中,超过4种产品有异常,40%的受访场所出现异常。主要不合格情况包括误导性使用名称和术语、过度宣传营养声称、违规使用健康声明、假冒生产商的销售和特许经营、未经授权的外国蜂蜜投放市场、羟甲基糠醛(HMF)水平异常、蜂蜜掺假、不遵守强制性文件和自查义务等。

  2023年10月16日,德国化学兽医检验局(CVUA)发布2022年度兽药残留年度报告。检查结果显示,(1)作为国家残留物控制计划(NRKP)的一部分,共抽取了4109个动物源性食品实施兽药残留检测,样品直接从生产厂(19%)或屠宰场(81%)抽取。结果显示来自14只动物(0.4%)的样本被发现含有兽药残留物,主要是抗生素和非甾体抗炎药。仅1个牛肝脏样本(0.03%)检出美洛昔康超标;(2)2022年共对26000只动物抽样开展抑制剂(AHT)检测,26只动物(0.1%)的样本被发现呈阳性,在10只动物的样品(占所有AHT样品的0.04%)中发现了兽药残留,其中5只动物的肌肉和肾样品中(0.02%)检出阿莫西林、青霉素、恩诺沙星/环丙沙星、马波沙星、美洛昔康超标;(3)重点抽取第三国的1019个动物源性食品贸易样品,在12个样本中(1.2%)检出兽药残留,其中来自巴西的两个牛肉样品检出抗寄生虫物质(多拉菌素和伊维菌素)残留超标。

  2023年10月13日,西班牙农业、渔业和食品部就《欧洲禽肉和蛋类销售条例》在西班牙的应用法规进行公众咨询,咨询时间:2023年10月14日-2023年10月28日。目标是通过针对上述每种产品的两项皇家法令,以适应欧洲禽肉和蛋类销售条例。内容涉及规范产品的定义和销售名称、根据质量和尺寸进行分类以及自愿和强制标签的条件等重要方面。国家鸡蛋销售法规中对与鸡蛋标记相关的一般要求的例外规定(新的标签要求):包括鸡蛋标签除强制性声明外还带有可选声明;加强主管部门之间的协调和信息交流,规范必要的控制程序,以保证符合标准。禽肉销售法规预计通过引入新的定义和削减以及新的标签要求(包括可选标签)来提高市场透明度。其目的还在于促进信息的协调和交流,并改进控制程序,特别是在控制禽肉切割和切割禽肉的水分含量方面。以上法规适用于家禽和鸡蛋营销的共同农业政策(CAP)中确立的原则,旨在帮助维持市场统一、商业交易的透明度和忠诚度,以及改善向消费者提供的信息。

  2023年10月21日,新闻(欧洲时报)报道,西班牙国家警察在马德里Fuenlabrada地区捣毁了一家涉嫌违法出口伊比利亚火腿的犯罪集团,该集团致力于冒牌火腿产品出口中国。警方查获的假冒商标。Soy de Madrid网站报道,该集团将未经授权的商标标志用于包装伊比利亚肉制品,以冒充西班牙著名品牌,从而向中国出口。现已逮捕了该集团的控股人之一,是一名亚洲女性,被指控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罪。经过调查,发现这家经营的店面属于一家生产和向中国出口伊比利亚肉制品的企业,并且该企业使用了“5T”作为他们的商标。据悉,在此之前,该企业的商标注册因容易混淆且不合法而被拒绝。尽管注册被拒绝,调查人员仍发现该企业仍继续包装并向中国出口不同产地的肉制品,其中包括一些知名品牌,并且在Fuenlabrada地区的Cobo Calleja工业区一家商场进行销售。西班牙国家警察在对该企业进行检查后,扣押了数千张印有“5T”、“5J”和“JOSELITO”商标的标签,以及证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的其他物品。

  2023年10月12日,挪威卫生和保健服务部发布2023-1024号公告,即新食品实施细则修正案。新增多种新型食品的使用规定,部分内容如下表。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3年10月17日,乌克兰农业政策和食品部制订动物宰前宰后检验要求,自正式发布12个月后生效。主要内容:(1)范围及定义;(2)动物屠宰前检验要求。家禽在抵达屠宰场后12小时内,其他动物在抵达后24小时内进行屠宰前检查;检查内容:健康情况、结核病、布鲁氏菌病、沙门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疾病,法律禁止使用的物质,不符合要求的兽药等;(3)动物宰后检验要求。屠宰后立即检查,检查酮体及内脏是否患有传染病;是否符合微生物标准等;在触诊或切割时要确保最大限度减少鲜肉污染的措施;动物屠宰后检验目视检查具体要求:头、咽、喉;口咽淋巴结等部位的检查;(4)其他规定。不适宜人类食用的动物疾病要求,如:猪要进行旋毛虫病检测。感染旋毛虫的肉类应被视为不宜食用人类消费。

  2023年10月13日,乌克兰农业部制订蜂产品生产和流通规定,自正式发布六个月后生效。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及定义;(2)蜂产品养殖及加工能力要求;基于危害分析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蜂产品的可追溯性;生产加工记录等具体规定;(3)蜂产品包装及标签、存储运输要求。包装必须清洁、干燥、无异味;干燥及适当的温度控制。

  2023年10月11日,塞尔维亚农林和水资源部发布第86/23号公告,修订动物源性食品卫生的一般和特殊条件。该条例自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官方公报》公布之日起第8天生效。主要内容如下:(1)修订产品加工的定义和范围;(2)增加动物源冷冻食品标签要求。对于需要进一步加工的冷冻动物源性食品,在向其他的食品经营单位提供时必须标识以下信息:生产日期或冷冻日期;当食品由具有不同生产和冷冻日期的多种原料生产时,必须注明最早的生产日期或冷冻日期;(3)寄生虫的杀灭处理要求。未经加工或几乎未经加工、腌制、盐腌等不足以杀死活寄生虫的水产品原料,必须经过冷冻处理以杀死活寄生虫。冷冻处理温度为:-20℃,至少24小时;-35℃,时间至少15小时;加热温度至少60℃、时间至少1分钟;(4)水产品的运输温度等要求。运输冰鲜水产品核心温度保持在-0.5℃至-2℃之间左右;在装满水和冰的聚乙烯容器中的保存时间不得超过3天;冷冻产品的运输和储存时间不得超过5天。

  2023年10月24日,斯洛文尼亚发布2023/0606/SI号通知,拟修订非预包装新鲜及冷冻肉类可追溯性规定。意见征集反馈期2024年1月25日。主要内容:(1)冷冻牛肉、猪肉、绵羊、山羊和家禽肉可追溯性规定不适用于零售的摊位;(2)活动经营者必须2024年3月1日起遵守本规则手册的要求;零售企业2025年10月31日起必须按照附件1中的标签规定,标明肉类的原产地或原产国。

  美国联邦公报2023年10月12日消息,美国食药局(FDA)发布2023-22649号公告,即新版进口食品预先通知指南(第四版)。新版指南更新的主要内容为:(1)规定即使FDA已认定进口食品来源国监管体系与美国等效,也不能免除该国生产的食品进口至美国时应预先通知的要求;(2)如FDA对预先通知的进口食品做出拒绝入境或扣留检查的结论,进口商可以在收到结论的5个自然日内提请FDA进行再次审查等。该公告将在2023年10月13日的联邦公报上正式发布并生效。

  美国联邦公报2023年10月17日消息,美国食药局(FDA)发布2023-22971号公告,宣布对食品等产品中色素添加剂认证要求展开评议,评议期限为在联邦公报上公布后30天。主要内容为:所有色素添加剂都必须获得FDA批准,在食品、化妆品等产品中使用之前应符合色素添加剂法规。FDA应对相关批次的产品样本进行分析,保证符合“上市法规”中对该色素添加剂的成分和纯度要求。FDA规定了色素添加剂认证程序,以及认证所需的数据、证书限制、色素添加剂混合物的认证豁免、待认证批次和认证后批次的管理、相关记录保存要求等。色素添加剂生产厂必须向FDA提交“认证请求”,并提供有关产品批次信息、代表性样本。FDA应对代表性样品进行化学和其他分析,如果样本满足所有认证要求,则签发包含该批次认证批号的证书。

  2023年10月20日,阿根廷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和卫生质量秘书处发布第27/2023号联合决议,修订食品法典,自发布之日实施。主要内容:修订《阿根廷食品法典》第1398条,增加用于生产除婴幼儿以外的食用固体膳食补充剂(片剂、胶囊,咀嚼膳食补充剂除外)作为涂膜或上釉使用,聚乙二醇(PEG)最大使用限量为7g/100g;聚乙烯醇(PVA)最大使用使用限量为10g/100g。

  2023年10月20日,秘鲁农业卫生局发布了蔬菜产品的包装和储存规范,该规范规定了鳄梨、芦笋等产品的包装、储运和检验规范。例如,对于芦笋,其包装条件为:包装机在正常加工过程中必须经过SENASA监督的有效性测试,其有效性等于或大于90%;储运条件为指定的托盘必须在“专用”冷藏室中,用于来自认证领域的芦笋,并必须有“来自认证领域的芦笋”的标志。

  中新网约翰内斯堡2023年10月16日电,当地时间10月16日,南非家禽养殖业协会表示,由于禽流感疫情仍在延续,南非当地家禽养殖业的损失继续扩大。截至目前,已有超过700万只家禽被集中扑杀。南非家禽养殖业协会披露,此次疫情早在今年4月就已在南非西开普省被发现。疫情随后迅速蔓延至豪登省、姆普马兰加省、林波波省和自由州省等重要省区,致病毒株为H7N6,并在9月大规模爆发。南非家禽养殖业协会负责人阿波基尔·巴拉兰坦承,虽然疫情传播速度出现减缓,但此次疫情对该行业已经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至少30%的养鸡场受到影响,这些缺口需要17个月以上的时间才能恢复正常。在此期间,南非不得不采取进口肉蛋产品的方式,弥补当前存在的供应短缺。为此他呼吁,南非政府应及时向受影响的家禽养殖业者提供必要的资金援助,以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2023年10月24日,乌干达标准局发布12354号咨询文件,拟制订食品中污染物和毒素通用标准,意见反馈期截至2023年12月23日。主要内容如下:(1)范围及定义;(2)食品中污染物及其限量标准部分如下表所示;进一步加工花生黄曲霉毒素总量采样要求,如:对于不少于500吨的货物,在100个样品中抽取20kg样品用于实验室检测;黄曲霉毒实验室检测的新方法的具体要求,检测限为10ug/kg。

  为服务企业发展,合肥海关将境内外食品安全信息归纳梳理,重点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及食品安全信息,上述信息来源于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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